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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制造评价与咨询
  

国家级/省级绿色工厂

绿色工厂定义:

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,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,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,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。具备用地集约化、生产洁净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等特点。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,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,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、物质流路径,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,开发生产绿色产品,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,淘汰落后设备,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,推动用能结构优化,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。

创建基本条件:

(一)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设立,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标准。

(二)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,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,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。

(三)企业有较高的质量、职业健康、环保、安全生产和能源资源管理水平,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持续运行、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质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。

(四)企业应高度重视工业节能、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作,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参加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、节水型企业等创建活动,自觉开展节能诊断,强化诊断成果运用。

(五)企业近三年不得出现以下情况: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,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、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产品质量、职业伤害等事故,被列入失信黑名单,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,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。

(六)符合绿色工厂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。

 

国家级/省级绿色供应链

绿色供应链定义:

绿色供应链是绿色制造理论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结合的产物,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。打造绿色供应链,企业要建立以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、生产、营销、回收及物流体系,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,改善环境绩效,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、环境影响最小化,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。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,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,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,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,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,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和采购绿色产品,强化绿色生产,建设绿色回收体系,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,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。

创建基本条件:

(一)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设立,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标准。

(二)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,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,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。

(三)企业有较高的质量、职业健康、环保、安全生产和能源资源管理水平,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持续运行、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质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。

(四)企业应高度重视工业节能、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作,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参加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、节水型企业等创建活动,自觉开展节能诊断,强化诊断成果运用。

(五)企业近三年不得出现以下情况: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,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、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产品质量、职业伤害等事故,被列入失信黑名单,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,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。

(六)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。

 

国家级/省级绿色产品

绿色产品定义:

绿色产品是以绿色制造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体现,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。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,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,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回收、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,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、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、可再生率最大化。应用产品轻量化、模块化、集成化、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,采用高性能、轻量化、绿色环保的新材料,开发具有无害化、节能、环保、高可靠性、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。

申报基本条件:

(一)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设立,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标准。

(二)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,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,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。

(三)企业有较高的质量、职业健康、环保、安全生产和能源资源管理水平,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持续运行、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质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。

(四)企业应高度重视工业节能、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作,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参加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、节水型企业等创建活动,自觉开展节能诊断,强化诊断成果运用。

(五)企业近三年不得出现以下情况: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,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、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产品质量、职业伤害等事故,被列入失信黑名单,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,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。

(六)符合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。

 

国家级/省级绿色园区

绿色园区定义:

绿色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,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。推动园区绿色化,要在园区规划、空间布局、产业链设计、能源利用、资源利用、基础设施、生态环境、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,从而实现具备布局集聚化、结构绿色化、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。通过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,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,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,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,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,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,推进园区信息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,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,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,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。

创建基本条件:

(一)园区应为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保税区、新区、自贸区、省级产业开发区(以下统称园区)。

(二)园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,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,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。

(三)园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,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,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。

四)园区重点企业100%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,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逐年提高。

(五)园区内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、工艺和设备,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。

(六)园区建立了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,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。

(七)符合绿色园区相关标准、文件要求


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

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定义:

创建基本条件:

(一)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,近三年连续实现盈利,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,建立完善的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,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。

(二)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、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,拥有自主知名品牌,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,有较强的代表性、创新性和可推广性。

(三)已将绿色发展理念、绿色设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,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基础能力,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,具有检验验证、计量测试、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。

(四)已开展绿色设计相关工作,产品符合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标准,或参与制定绿色设计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、标准或政策;绿色设计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,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。

(五)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,近三年来无以下情况: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、Ⅲ级(较大)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,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,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,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。